我是這樣跟兒子說的
兒子讀小學時,曾經遇過老師不良課堂經營問題。後來我跟兒子這樣說過。
老師也是凡人 (閱讀全文…)
有一次遇到一位醫生朋友,他問我的某個特徵如何時,我跟他說我某些特徵都聚在哪裡時,他問我小時候有沒有如何。我回說沒有呀。他就說那就沒事了。我一問才知道原來我還可以過得更糟糕。 (閱讀全文…)
看中醫多年的體驗是
說到吐司麵包,以前出國讀書就等於跟台灣的一切都斷了,後來去加州灣區工作時,好像在 San Jose 那開一個獅子城是不是,太久不是記得很清楚。有一家台灣的麵包店在那開張,
我跟我太太專門過去一趟買了半條吐司回來,還沒回到 Fremont 就被我們兩個很捨不得之下一人一小條下吃光了。後來我回台灣後,倒是回台灣後的前三年一口吐司也沒想去吃過。看來吃什麼東西、做什麼事多少有情緒上的聯繫吧。
後話:台灣的麵包作法其實並不西方,是比較偏日本的式樣,所以,去美國這種國家是吃不太到台灣的麵包口味的。
昨天丁丁接受日本某媒體的訪問內容披露出來後,我看了直搖頭。心裡想說丁丁還真是個人才咧。我以前因緣際會也是當過丁丁的手下的手下的手下。我必須跟大家說丁丁真的是個好人,如果可以當他的朋友一定是三生有幸;不過我今天要談的是如果你不是他的朋友該如何自處。
當年丁丁振臂疾呼時,小弟我也被激勵感動萬分,因為身居中土看到許多高層的事想說不改革不行,於是我也跟著投了一票。在那之前我也對教改充滿期望,甚至還跑去跟有關無關的人懇談。不過,這麼多年過後,尤其我又聽到丁丁呢喃式的告解後,我想我知道問題在哪了。
丁丁其實應該心知肚明他的影響力,當時不管政治、學術、社會地位,他都有影響力。據我所知丁丁本來就是個熱情嘗試參與很多事情的人,從他年輕時就是了。那問題在哪呢?我猜丁丁沒注意到他已經是上位者,他雖未必有其相應之權位,但是他說話人家不能不聽。所以,當有人跑去問他意見時,他就給意見。結果問的人出去就是丁丁如是說,其他的人就風行草偃。
沒錯,大環境有問題,非戰之罪。但是他自己挺身上火線時,卻不能審視現狀,而妄圖以已之力螳臂擋車。但是一個社會一個文化的成型豈是一週創世主之傑作。他怎能以一人一隅之見來加以批判,並提出正常化之方針來。
結果,丁丁忽然變成眾人的藉口。教改、政改、連921災區重建無處沒他的影子,但是真的幫助到什麼了嗎?不!沒有的。想想看一個好心人,他的善良動機怎麼變成羊入虎口呢?
果不其然,丁丁的出現讓該扛責任的人不必或不扛責任,讓政府機制閒置,讓利害關係人閒置,讓系統機制懸宕。所以,當時行事的人固然可惡,丁丁也沒無辜到哪。
丁丁就是愛在角色責任不清的時候出來大喊社會病了。不過丁丁不必和他討論的議題有切身之痛。丁丁的出現讓社會的細菌長得更快,讓不愛惜自己的人更不必愛惜自己。明明丁丁救不了自己,丁丁卻學菩薩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問題是丁丁對這社會再痛心,他也必須要讓這社會的人痛定思痛扛起自己該扛的責任。可惜的是丁丁是個人才,他不斷地跳出來大喊「答案在這裡」!
不能讓該扛責任的人扛起責任,然後自己在那憂心不已!這不就是過往百年華人的血淚史嗎?悲哀!其實整個台灣社會有一大堆的這種丁丁!試圖用行政暴力、用知識暴力、用法律暴力、用教育暴力,用一切超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角度來指正一切自己眼中不正常的現象。
丁丁是人才嗎?不!丁丁是個害人害己的悲劇英雄。丁丁介入越深,他所痛心的社會就越不會有角色責任清楚的一天。
以前聽人說,華人愛鬥爭。我就業這麼多年認為是華人的溝通及表達能力不好(千萬不要認為台面上的人好,不分黨派他們多半只能對認同自己的人或是在順境說人話而已)。我本來認為台灣教育水準高些會有改善,但是人民挺出來的民進黨的過往八年證明還是一張鬥爭嘴臉。
悲!民進黨這樣我一點也不同情,本來這次選舉應該是往他們那邊一面倒!結果被他們搞砸了,這八年的執政還有選舉過程證明他們根本只會跟自己同聲一氣的人在一起!
最後,送一句民主的話「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選票不是槍桿子!只有小太保吵架才要靠人多、靠大聲!沒尊重、沒溝通、沒協調就不是民主。
近幾年來,常常聽到網路遊戲帳號被竊或是一些知名網站帳號被竊,我有注意到幾個現象
很顯然客戶端的確是個資安漏洞大來源,但是因為資安事件層出不窮,其實個人認為這些靠網路生存的公司也該出面說個清楚,包括公司憑什麼證明自己夠安全的這論點。可惜,到現在我尚沒有任何印象有這麼積極負責的公司出現過。
哈利波特的鳳凰會的密令這部電影裡,我最喜歡的對話是
在電影快結束前 Luna Lovegood 對 Potter 的一段對話
失去的最後都能回到我們身邊,雖然不見得是我們期待的方式
The things we lose have a way of coming back to us in the end. If not always in the way we expect.
以前讀書的時候有一輛十速的變速跑車,我常常騎來騎去的。常常為了好玩我會放雙手甚至雙腳或是乾脆站起來,有時在下坡時也會追著摩托車看自己騎多快。今年買了一輛入門級的登山車,偶而都會想還能騎多快,有一天從山上衝下來一看時速超過 56 公里。後來我在路邊吃飯時,就在想騎那麼快其實也沒證明什麼,只證明身陷險境全身而退罷了。
退伍前我被連長送到分遣班後,每晚我要幫忙站晚上的哨兵。我晚上去上哨時,總是會有一群各色各樣的狗跟著我走。接著走到一個大門處,兩隻狼狗會在那等我,那群狗狗就都回去我的班部。
那兩隻狼狗會一直陪我。下哨時間到,我回頭走穿過大門,一隻狼狗回頭,另一隻繼續跟著我。那隻狼狗等我上床睡覺拉上蚊帳後,牠才離開回去,幾乎每天都如此。
本站使用 WordPress架設